这句话出自诸葛亮的《便宜十六策·治乱第十二》,意为治理国家,无规矩不成方圆,本立而不失其末,为政不能脱离理法,如此则万事可成,功业可保。
历史一再证明,“规矩”二字,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关键。它不仅是画圆绘方的工具,也是衡量曲直、规范行为、稳定秩序的准绳。无论是治国还是修身,唯有立起规矩,方能万事可成,其功可保。
面向“十五五”,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,更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深深植根于孕育着五千多年文明的中华大地,是历史的选择,人民的选择。这条道路凝结着我们党和人民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全部智慧,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,必须有自信、有底气、有定力,坚定不移地走下去。




